以一级荣誉极佳成绩毕业於香港大学计算机科学系的电脑奇才,去年底在港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因在校园咖啡店内用隐藏文件袋内的手提数码摄录机,偷拍同一名女生裙底遭警方拘捕,他昨日在东区法院承认一项作出有违公德行为罪名,令原本一片光明的前途蒙上阴影。
无案底的二十八岁被告荣伟光,被大学授形容为二十年学生涯中遇到的最出色学生之一。他承认於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在港大图书馆大楼对开的星巴克咖啡店内,偷拍一名二十八岁港大女生裙底。
裁判官游德康昨指被告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好人」,其科研工作会对社会甚至人类带来贡献,相信他只是在精神状况影响及一时愚蠢下犯案,会尽量给机会如此有才能的人弥补过失,故先替被告索阅相关报告,若条件合适「绝对有机会判社会服务令」。现押后下月十一日判刑,被告期间准继续保释。
中学女教师赞「品格高尚」
案情指,事发当日近下午五时,被告与事主面对面同坐一桌,期间被告将一个内藏摄录机的黑色文件夹放在膝上,在桌下偷拍事主裙底,惟被邻桌一名女生目睹过程并通知正在专注使用手提电脑的事主,二人合力阻止被告逃走及报警,被告更一度向事主求饶,警方到场后发现涉案裙底录影片段,遂拘捕被告,他在警诫下保持缄默。
辩方大律师昨呈上十多封由被告自己、父母、妻子、女同学、系内授、同僚及会等撰写的求情信,力陈生於基层家庭的被告勤力及为人尽责,其中负责在大学监督被告科研工作的刘志满授更指被告为他近廿年学生涯中,遇过的最出色学生之一;而被告就读的伊利沙伯中学一名女师亦评他「品格高尚」,与被告认识逾十年的中学女同学则自称「电脑白痴」,被告亦不厌其烦替她解决电脑疑难。
另外,被告为表悔意,事后创立了一个育公众不要偷拍裙底的网站,列明有关行为的严重性及法律责任,而被告亦有往见心理专家及接受辅导,经检讨后亦明白自己的行为侵害了事主的私隐及尊严。而属家中独子的被告,过去一直与属退休文员及医院清洁工的父母居於房协的公屋,近年婚后始搬出,惟每月仍给予父母逾万元家用。会负责人则指被告定期返会聚会,曾泪流满面认错,故相信他真心悔改以寻求「灵魂上的新生」。
港大研讯 严重可踢出校
据了解,港大计算机科学系研究生的内联网,仍有该名博士研究生的名字,但其所属的研究生房号及联络电话均已被删除。
香港大学发言人表示,港大条例中附设纪律委员会,若学生在任何法院已被裁定触犯罪行,校方会即时启动纪律委员会,研究对涉案学生施以适当处分,轻则谴责,重则会被「踢出校」。校方现已就事件启动纪律委员会,但暂不会评论个别事件。